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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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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13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与张某合伙做生意,在做生意途中我驾驶自己的自有小车不慎造成车祸,(张某为乘车人),我与张某都受伤,我俩的住院花费全部由我来出,目前以出院。

交警责任认定为我的全责,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我来出吗?

补充说明:
是的,是单方车祸!
咨询者:fa242711山西
[咨询时间:2011-06-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6-21 17:25
赵英菊
既然是单方车祸,那么你如果是职务行为,应由单位赔偿。
赵英菊律师于 2011-06-24 10:1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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