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股份转让 > 

公司参股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724什么是编号?

公司参股问题

我单位原为事业单位,2003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2008年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另一公司参股51%,并且增加了注册资金,公司名称不变,变更了企业法人,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收购?),原来的职工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谢谢。

咨询者:fa104652山西
[咨询时间:2009-09-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09-09-14 16:31
郭叔平
你好:首先这种行为不属于收购。
这种行为应当属于投资入股的入股行为,公司仍然为单独的企业法人,不隶属于任何公司管理。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原来的职工仍然为公司的职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等待您来解决的问题

律师在线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