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起诉解决。未办理离婚,不能要求搬离。
06年结婚,07年买房,买房子花费32万,男方父母支付27万,房产证写老公的名字,接下来的5万块,全家人都在努力赚钱来还,男方父母在家种果树,我和老公省吃俭用,09年底终于把钱还上了。
今年老公跟我提出离婚,他说房子没有我的份,他父母留着汇款的底单那,女儿3岁半,他说小孩归他抚养,我要出抚养费,离婚理由:我是腿脚有问题的人,他娶了我,觉得又没有办法继续跟我过下去了,提出跟我离婚的。
想咨询下,房子,有我的份吗,还有关于孩子的问题,谢谢。
现在还没办理离婚手续,男方要求我搬离,他说因为这是他的家,请问他这么做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