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和男方离婚,有一个男孩已经20岁,即将上大学,女方在诉讼书上要求孩子归她抚养,但男方必须支付给孩子生活费400元/月。
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认为孩子已经满18岁,父母有权不支付抚养费用。
没有采纳她这一决定。没有采纳她这一决定她见无利可图,又要求孩子跟随男方,孩子却听从她的决定,请问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