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日出的交通事故,责任全是对方,事故造成本人右髂骨粉碎性骨折,安了三块钢板。
今年7月中旬做了取钢板手术。今年7月中旬做了取钢板手术本人现在走路瘸,右腿感觉很木,请问可以做伤残鉴定吗?通过交警队具体会赔偿什么,可以要精神赔偿吗?还可以找那些相关部门解决呀?
请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这个事情真的好急,谢谢大家了!
问题补充:请具体告诉我该怎么做,去找哪些部门,跟他们说些什么,拜托大家了!因为我怀疑那,造事人塞钱了,今天去鉴定,竟然说够不成伤残,请大家帮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