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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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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5595什么是编号?

房产证问题

您好!

我想在湖南常德市郊区买一安置房,在建,户主单身,补偿有两套房,一套90平米,一套150平米,户主想卖掉150平米的房,我现在已与他签订协议,并交了2万元定金,等公证后交付房款,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样做是否合法,关于房产证又是如何办理的。

我现在担心几年后房产证下来后,户主反悔了,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我能否维权?在做公证时我应该注明些什么内容?

另外:要是不合法,决定不买了,我是否可拿回我的定金,或是以后户主反悔了,我是否可以拿到双倍的定金,谢谢!

咨询者:fa240346湖南
[咨询时间:2011-06-1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孙志强律师
[地区:湖北-荆州市
手机:13886608331
积分:1241
]
回答时间:2011-06-11 16:03
孙志强
安置房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你可以到国土局和房管局咨询。如果没有,建议你不要购买。 几年后房产证下来后,户主反悔了,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维权,你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违约金。 要是不合法,决定不买了,可拿回定金,因为合同无效。 户主反悔了,你可以拿到双倍的定金,建议你约定违约金,适当高于双倍的定金。

回答

1
陈瑜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797388
积分:2979
]
回答时间:2011-06-12 19:00
陈瑜
是无效合同,户主反悔了,你就麻烦了,办证现在是不允许的,可拿回定金,或是以后户主反悔了,不能拿到双倍的定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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