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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要求三年大变样强行拆除商户牌匾 不给任何补偿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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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510什么是编号?

县政府要求三年大变样强行拆除商户牌匾 不给任何补偿这合理吗

我是廊坊文安的网友 县政府要求三年大变样强行拆除商户牌匾 提前下了通知 但是他们要求牌匾到指定地方去做 而且不给任何补偿 请问律师这合法合理吗。

咨询者:fa104314河北
[咨询时间:2009-09-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09 13:55
陈学增
确不合法,但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才可向上级反映,或进行行政诉讼。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09-09-09 14:08
胡海春
不合法,拆除商户牌匾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要求到指定地点制作牌匾,是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北京胡海春律师:13718884563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09-09-09 18:46
岳建民
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09-09-09 22:12
郝江
不合理不合法,指定牌匾制作涉嫌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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