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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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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496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

我骑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我损失比比对方大,左胫骨折,医药 费花了一万多全是自己垫付.误工费和二次手术费该怎么算,需要哪些材料,如果伤残评不上级有没有伤残与精神赔偿金.

咨询者:fa239673福建
[咨询时间:2011-06-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6-10 13:32
陈福猛
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联系律师计算。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陈福猛律师【中国厦门律师】13606927210【QQ】617831997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09 20:56
魏国鹏
1、你的误工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二次手术费用的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你的情况一定会评定为残疾的,属于十级伤残。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庆福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860120315
积分:547
]
回答时间:2011-06-09 21:02
陈庆福
对方有交强险,你的大部分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请律师会使你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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