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外,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开的车翻到了路边泥地了,由于朋友的车买的是全保,车辆已经由保险公司修好了,现在朋友说他的车修好了也没那么好开了,他买的时候是五万两千六,修好了到二手车市估价是两万六,朋友就说中间的差价两万六千五要由我承担,请教一下律师朋友,这两万多我应该不应该出,或者我有没有这么大的责任?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