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地因为公路修路,下雨的时候被水淹了,正常讲修公路的项目部给发水淹地补贴的钱,但是他们没直接发给淹地的村民而是给了带头的几个人,但是这几个带头的村民没有按规定发钱,我家的500平米地只给了三百元,按公司说法应该给4000元,但是家人不清楚就在协议书上签字了~知道后给那个村民打电话。
他竟然说给你300快就算给你面子了。他竟然说给你300快就算给你面子了因为协议书写的很片面,没有写多少地也没有一式两份,我们自己家里是没有的。
我想问下律师,如果我想告那个发钱的村民能告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