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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产公司被收购租房合同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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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272什么是编号?

原房产公司被收购租房合同变更问题

您好,今天收条短信:您好,我是中天佳业房地产公司,原盛天置地房地产公司已被中天佳业所收购、请在7天之内到原公司地点变更合同,变更费200元,谢谢合作!

请问这个合法吗?原来房产公司没给我打电话,直接把我们卖了 变更费该谁出。

补充说明:
补充下啊 我是租房的房客 我们的利益谁来维护 原来的房产公司没给我们说就被收购了 中天佳业就直接通知我们7日内去公司变更合同 我觉得不合法。
咨询者:fa237716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0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大兴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876695316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1-06-04 15:08
李大兴
不合法,首先变更与否,应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能变更。其次,变更不能收费。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1-06-04 15:20
周泽高
建议最好到房管局查询,因此产生的费用,对方承担。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6-04 21:33
刘子若
收取合同变更费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6-05 13:05
郭军
你好!

合同变更费不应当由你们出,你有权拒绝。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6-05 16:10
赵江涛
没有变更费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6-05 17:04
祝永根
你好!
合同变更是可以的,但不应当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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