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亲戚在我们市郊区的一个村庄买了一个宅基地,面积大约200平米,当时买卖时只是我的亲戚和别人拟了一个简单的协议,且协议上的名字没有我。
现在房子已经建成,建房的款项20余万是我和亲戚各自出一半,但是现在我的亲戚说办理不了房产证,要办只能办一个,因为前期的买卖手续都是他跑的,所以他和那里的人比较熟悉,说只能办他家的。
我心生疑问,怕以后日久天长了这房子都成人家的了,会因房产问题闹矛盾,在这里可否有高人指点一二,如何才能使我现在不受损失友不伤害我们的关系。
因为我们的关系很近,不想因这点事情闹得不愉快!问题补充:
一直是碍于面子,期间的工程款一直是我把钱交给他,让他支付的,别人打的收条一直都没有我的名字。
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发生纠纷我该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