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现在出现出现一种打印墨水可以在几天内打印字迹自动消失的,如果有人别有用心用这种墨水i先打印其它内容让受害者签名,然后打印的字体自动消失后,这个把借条内容添加在字体消失后的空白部分上,这样变造的借条,可不可司法鉴定出先前这种"自动消失字体的墨水”打印留下的化学物质,我经常签写合同申请单之类的东西,有点害怕这种墨水害人,请问能鉴定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