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县城是家属院平房,开发商说要建楼房,签订合同后把房产证拿走了,由于我们家属院比较大,我家屋后的房子都扒了,而且盖起了楼房,不久就会有人入住。
由于我家离楼房比较近,开发商要从我家屋后建水泥地,请问楼房离我家多远才算合法?如何对待开发商?我们想让开发商赔偿或者按照合同扒房子建楼,请给我们一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