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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买卖,合同诈骗成立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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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2908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买卖,合同诈骗成立与否。

甲某以自己的房产和乙某用假买卖的形式套贷, 贷款给甲某使用,房子过户到乙某名下,但两人写了一份证明来证明房子实际是甲某的,但之后甲对乙有了经济纠纷,乙某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丙某(正规交易成功),,那么甲某可不可以以诈骗罪中“隐瞒事实”来告乙某,你明知这房子不是自己的,隐瞒这一事实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骗他人钱财,是合同诈骗?

补充说明:
提这么个问提,可能有点滑稽,但人命关天!
咨询者:fa237348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6-03 15:43
殷国丰
乙不构成合同诈骗,属于违约,可以起诉其承担违约责任。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6-03 15:46
张龙飞
不构成犯罪,民事纠纷。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6-03 15:50
丁龙
您好,不构成合同诈骗,甲乙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
付忠文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41812144
积分:580
]
回答时间:2011-06-06 15:34
付忠文
购房者是否属于善意,不可轻易下结论。若甲一直居住在房屋内,我认为购房者能否认定善意尚有待进一步确认,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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