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考虑直接委托律师介入。
尊敬的领导:
非常冒昧地打扰您,占用你宝贵时间反映一个问题,望您给与谅解,并为百姓做主。
我叫朱明海,龙凤区龙凤镇铁东村村民,我是一个没有特殊技能的农民,多年来靠种地为生,生活艰难。在1983年第一次分地时,铁东村村民多数放弃种地,头脑灵活的经商赚钱,而我只会种地,于是与村里签订合同,承包了24亩地(并且进行了公正)。在这期间我一直承担着330元的缴费。今年,我种的耕地被征占了,结果村里只给我按7亩地进行赔偿,我找到村里了解后才知道,95年进行二次分地,在第一次合同的基础上,又多出个延续合同,这次征地以这次为准。我有几点疑问:
1、从1982年以来,铁东村没有进行过重新分地,村里只是重新弄出个合同,并且合同上还有延续上个合同的字样。
2、95年的合同上,只有村里单方签字(整个铁东村就我一家),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依然种着24亩地,交着地税。
3、现实中,我所在的铁东村二队有许多没有我种地多的家,合同上却有11亩的、12亩的,给我7亩不知是按什么标准。
4、铁东村一队的石永宽、二队的梁道龙,30年来跟我种的地的数量差不多,这次都能得到20多亩的赔偿,而我却只有7亩的赔偿金,太不公平。
我多次找村领导、镇领导,得不到解决。现在铁东村的做法是强行按7亩征地,不考虑我手中的合同和实际问题。我恳请领导为我们农民作主,让有关部门了解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况,在兼顾政府和农民利益的同时,解决问题(我希望召开听证会等形式,给我说话的权利)。
再次拜上,打扰之处请谅解!
写信人:铁东村村民朱明海
联系电话:0459--6207479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