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 因为用自家居住的屋想开个宾馆。
可是因为装修好才需要消防证办不下来了、因为家乡俗气选择了个好日子、所以把宾馆开起来了。
是2者合伙得、一者出多钱、一者出多力、 也就是一个出多钱装修、一个乃出关系。
现在消防的来查、 一者抱着没心思的态度在搞、连消防关系都不去搞。
意思还说要退股。意思还说要退股我者是否有权利不退他们一分钱呢。
还有的是想咨询、我这宾馆 招牌已取、是否罚交5000以上罚款能正式营业呢?消防队的队员有权利来拉我们这电总电闸吗?请尽快回复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