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岳母各有一套单位自建的经适房,已有房产证,分别给子女住。
09年7月我以岳父名义又购买他们系统内自建的一套经适房自住,还未办房产证。
今年出了限购令,请问:1、以后这套房的证能办下来吗?2、若5年内岳父去世了,以后房子转我名下,怎么办手续及缴什么费用?缴多少?3、经适房出售该缴什么费用呢?尤其所得税在兰州交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