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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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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前几天,我丈人被他弟弟和弟弟的儿子打了,第二天我去找他弟弟,并踢了他一脚后,他报案了,警察来了之后说是家庭纠纷就走了,事情过了3天了,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咨询者:fa235390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双余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8667178789
积分:2389
]
回答时间:2011-05-29 21:33
李双余
因是家庭小矛盾,与他人之间的纠纷区别对待。况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29 21:59
牛国荣
你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朱本权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585110001
积分:1668
]
回答时间:2011-05-29 23:55
朱本权
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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