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填写了一份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填写了甲乙双方的姓名,但未填写身份证号码,且未留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住所地址,只是做了一些简单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的所有真实有效的手续及发票,并且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和交通违章,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车辆过户。
成交日之前此车的任何违章行为由甲方承担,成交日之后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则与甲方无关。
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
然后就是甲乙双方的签字,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率?此车只是交易给了在市场内的二道贩子,并没有过户,对于卖方而言又有何种风险?应该如何规避风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