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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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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115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在2011年1月14日在从广州开车往顺德途中被别人的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车上有五个人:我俩夫妻-两个小孩-一个朋友.事故中道至我的右股骨脱臼和大腿的软组织损伤;我女儿的左胫骨中段骨折;其他几个皮外伤.直到现在我的腿还未能完全康复;我应该怎样要求对方赔偿?该赔多少?急等着你回复!谢谢!

咨询者:fa23532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29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30 23:15
吴君瑜
1、根据责任大小,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2、构成伤残等级的,还赔偿伤残赔偿金; 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吴君瑜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QQ:2363168223。

回答

3
闫婷婷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5834022614
积分:2268
]
回答时间:2011-05-29 18:17
闫婷婷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的法院。
赔偿的数额要考虑责任划分、伤残等级等问题。
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处理吗?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1-05-29 18:38
单薇
需要看事故认定书上个人所负的责任是什么。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5-30 16:04
杨艳国
1、首先确定责任划分;
2、进行伤残鉴定;
3、聘请律师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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