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是2010年4月29日领取结婚证的,之后一起在父母婚给我的土地上建房(我家是农村的),他一共出了十万元钱,不幸的是建房过程中,包工头被砸死了,我们商议赔包工头家属六万元,这些钱都是我家借来给上的,现在,我老公上法院告我,说我们是未婚过程中建房,要我还他的十万元钱。
我想问,法院会怎么判?我说的都是实情,但他却弄了一张假借条,上面有我的字体。
好烦啊,想知道,假如我们离婚,我会判还他多少钱?他是有正式工作的,而我在打工,包工头的事,他不用承担一半吗?在法庭上,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呢?请以您的经验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