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叙述,您老公所欠的债务是在你们婚前所欠的,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你愿意替他还债没有问题,如果你不愿意替他还债,应由你老公个人偿还。至于说你老公如何维权,那就看你老公已经偿还给债权人的款项有多少,是否已经还清债务,如果已经还清,就不要继续偿还了,如果没有还清,只偿还借款本金即可,如果债权人想要高额利息,让他起诉好了。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和我老公是2010年7月23日结婚,他在结婚前欠我35000元,没还我,后来结完婚后二个月我知道他在外面欠了35万,后来要债的找不着他,就来找我,还去我妈家闹,后来没办法,我婆婆说要卖我们结婚的房子,我父母为了帮我保住房子,家里面出了五万,(我们在吵架的时候我让他给我写了五万块的借条,上面的35000元没写借条)我用现在结婚的房子从银行贷款15万,我老公家出了五万块。
剩下的一直放着没还,但是当时我老公做的是铁石生意,让别人骗了,手里面没有单据,所以公安局不受理,当时借他们钱的时候每次定期给他们一毛钱的利息,属于高利贷的性质,我手里面有录音证据。
后来因为让别人骗了,还不了本钱,债权人就把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拿走了,这些事情当时我不知道,后来让我去签字,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在债权人手里,我没签,我说我自己去办贷款,我们这边的亲戚问他们去要房产证,他们说给,后来到那里给揍一顿,后来经过一些周折把房产证一些证件要出来了,我去办的银行贷款,还了一部分,剩下的还有一些没还,剩下的借条在他们手里,但借条上没写高息。
还有现在贷款就我一个人在还。还有现在贷款就我一个人在还象我老公这样的怎么维权,还有如果我跟我老公离婚了,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