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在成都郊区,07年拆迁,当时和政府签了份合同。明确到安置的时候,只要凭结婚证就可以拿到妻子的安置。今年4月中旬的时候开始分的安置房。分了过后找政府说我们特殊安置的事情,政府就一直推脱。过后就直接说我们过了时间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我们这个村有很多我这种情况的人,拆迁时年龄没够、然后和政府签订安置时,凭结婚证可以得到一个特殊安置的合同)
如果政府不履行合同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