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男女双方定亲,男方支付给女方定金6600元,交往一段时间后,男方提出分手,现在男方诉诸法院,要求女方返回10000元(包括6600元定金和馈赠礼品),请问男方请求是否合理?作为女方,应该怎样应诉?是否还要找律师?如果男方胜诉,6600元以为的部分是否合理?应该返还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