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小孩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有固定工作的,抚养费一般是每月工资的20%-30%。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小孩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有固定工作的,抚养费一般是每月工资的20%-30%。
向鹏律师于 2011-05-22 15:4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和女方在深圳打工认识,09年十一月份结婚,由于当时女方要求招上门女婿(女方也一再要求),办理结婚证后户口已近迁到女方家,2011年四月份老婆生了个男孩,我老婆在农村没有工作,四月底我回家时,女方(她们一家人)却以我少打电话和没有给小孩子生活费为由提出离婚,但是在生小孩子之前我已经给了她好几万的生活费,现在不承认,女方当着我家人面骂我是畜生,到她们家来是条狗;岳父也当着我和我爸爸的面说“要把我告上法庭,要在我身上搞点钱”,还要求我写保证书每个月寄3000给她养小孩,连小孩子取名字都没有跟我商量一下(现在是跟女方姓),可怜的我也是个打工族,月薪也只有四千多,买不起房子,每个月除掉生活费房租费和手机费,基本上剩不下几个子了(当初女方答应买套房子,现在却不承认),我妈妈身体不好,带我长大也不容易,每个月也要寄钱尽自己的孝心,现在无助啊,真想一走了之,但是想到了自己的家人,自己也没有错!
如果法院判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真的要我出一大笔费用吗(他们说想在我身上搞点钱)?小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请律师给一个详细的回答,十分感谢,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