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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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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8754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嘱

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请问:如果在遗嘱中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只给父母,不给配偶和子女,这样的遗嘱合法吗?

咨询者:fa232260广西
[咨询时间:2011-05-21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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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杨俭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987193475
积分:10206
]
回答时间:2011-05-21 23:56
杨俭
遗嘱要符合当事人的意愿;但如果显失公平,则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朱剑华律师
[地区:江苏-无锡市
手机:13000000000
积分:1465
]
回答时间:2011-05-22 02:31
朱剑华
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产是立遗嘱的人的权利,但如果配偶或子女是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按照《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立遗嘱的人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遗嘱的形式要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朱剑华律师于 2011-05-22 02:3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2 06:35
魏国鹏
遗嘱可以只把财产给某一个人,这样的遗嘱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22 07:09
陈晓云
一般合法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22 08:55
刘子若
立遗嘱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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