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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轻微伤赔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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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8744什么是编号?

脸部轻微伤赔付问题

与人一同吃饭,那人喝酒闹事,用玻璃果盘砸伤我脸部,我未还手,派出所已报案,造成两处划伤,共长5厘米。

家人在上海九院打听,医生说需要激光至少三次,每次2000,另外医药费等还要3000左右,我也为此一个月没上班了,请专家给分析一下,我要多少赔偿合适。

咨询者:fa232243河南
[咨询时间:2011-05-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21 22:57
向鹏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造成的损失。
如对方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22 07:19
陈晓云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5-22 17:03
丁光华
具体的数额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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