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我是2004年在一公司家属院购买的一手商品房,当时公司让交一笔办证费用,因为手头紧张未交,之后公司再未提及此事。
现在其他住户的房产证都已办理,我也想办理,一问才知道有契税这一说,且还需缴纳巨额的滞纳金(日万分之五),请问:缴纳契税公民有知道的义务吗?谁有告知我需缴纳契税的义务?我如果不想因缴纳滞纳金而补交契税、办理房产证话,以后是否有偷漏税的麻烦?急切盼望您的解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