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在2010年底被告之要拆迁,因为是亲戚居住,所以亲戚在拆迁合同上签字。
当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而且签合同时也无我父亲的授权。
现在我父亲因不满意拆拆迁合同上的条款(签合同时居然拿着空白合同让人签字),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
开发商以我们把他们告上法庭为由决定不要我家的房子,要在我家四周盖上楼房。
这样势必影响我家的采光,交通,通风等等,开发商是不是可以随意的改动图纸,不顾未达成协议人的利益?请问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呢?谢谢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