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建议你起诉。
建议你起诉。
天津各县都有小城镇建设项目,将原来的村子变成城镇。
这个过程中将农业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建了小城镇的楼房,按规定现有几套住房。
现在房子的性质并没有确定,政府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2008年3月,我村农转非,我的堂兄有占有两套住房的资格,可是他怕一年后楼房贬值就只要了一套房子,当时已经登记好了,后来我跟他商量另一个名额我要了,但并没有说价格,只是说大队一套房返给你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房钱,觉不会让你因为多要一套房而让你多掏钱,他答应后,在几个月后确定房型时登记了我的名字,现在产权人是我,但房产证没下来。
当时我给了他一万元好处费,他接受了。当时我给了他一万元好处费,他接受了而且我们说等大队给村民结算房钱时我结算给他,他也认可了。
现在2009年8月,大队没有给结算,但房子分到手了,他向我索要房款,而房款经大队书记及土地局的专门负责人结算是21万元,这是他认可的,但他说他的算法是我给他30多万,按一平米3000元算,当初这个价没有人买的。
这期间我因为定了这个房子而耽误了我老公单位的红利房,损失了10几万。
商谈不妥,就威胁我全家,找到我单位吵,后来就干脆以高价威胁要房子,真正的目的是要房子。
我该怎么处理?我快崩溃了,房子是为了伺候我年迈的父母,离他们近,方便照顾他们才要的,怎么能给他呢?该我去诉讼吗?我恳请您帮帮我。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