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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遗失发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否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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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8264什么是编号?

快递公司遗失发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否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去年,我们给客户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让快递公司送给客户,但是近日发现发票并没有送达客户,而是被快递公司弄丢了,致使客户没有发票而拒绝付款。

现在该发票已超过进项税抵扣的6个月期限。现在该发票已超过进项税抵扣的6个月期限我们只能给客户该货款17%的优惠作为无法抵扣的补偿。

我们这个损失是否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需要取得什么证据?

补充说明:
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告上法院的话,需要取得什么证据?相关法律条文也请发下,非常感谢!!!
咨询者:fa231628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20 10:21
陈晓云
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20 10:41
刘子若
属于合同违约,你们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1-05-20 11:04
田军
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20 13:25
郭军
你好!

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20 22:51
赵江涛
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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