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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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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8058什么是编号?

侵权赔偿

甲有一辆车,在乙的介绍下租给了丙,没有约定租期,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抵押给了丁。

丁又将车卖给了刘某。丁又将车卖给了刘某除了过户登记,其它的手续都齐全。

后刘某在偶然间得知车主是甲,要求甲进行过户登记,此时,甲才知道自己的车被卖给了刘某。

乙在逃没有被抓,丙因吸毒在服刑,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

请问,刘某要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且刘某在知道车是甲的情况下自己开车到公安局报案的,公安局先是让派出所扣押了车辆,后由公安局的在未通知刘某的情况下将该车返还车主甲,请问,公安机关的做法对不对?

咨询者:fa231375云南
[咨询时间:2011-05-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19 16:13
魏国鹏
刘某的行为属于善意受让第三人,公安机关无权返还给甲。刘某有权起诉要求甲返还车辆。
魏国鹏律师于 2011-05-19 16:1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伯华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820186632
积分:1413
]
回答时间:2011-05-19 16:20
刘伯华
购买车的人,没有与车主签署合同,是有过错的,他可以找前手要求赔偿。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19 16:21
陈晓云
公安机关做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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