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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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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7767什么是编号?

离婚条件

爸爸外遇,妈妈提出离婚,爸爸没出庭,法院判决离婚条件不成立。

现在已经过去九个月了,再提出离婚是否可以成立了。

爸妈分居两年了。

咨询者:fa231019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18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18 20:30
向鹏
您好! 根据《民诉法》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应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同时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您的满意就是我服务的动力!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18 20:26
陈晓云
成立了,可去法院起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18 20:40
刘子若
原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后,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董志强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611572761
积分:82
]
回答时间:2011-05-19 17:01
董志强
完全可以。需有分居两年证据。
如需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
董建淑律师
[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手机:13705131377
积分:1247
]
回答时间:2011-05-19 20:55
董建淑
原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后,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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