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4月份在山东出了一场车祸,当时我驾驶小型微客把对方腿骨撞断了。
但是事故原因是她没按照交规行驶。但是事故原因是她没按照交规行驶事故的认定书判定对方负有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
对方不服,已经上诉至法院。对方不服,已经上诉至法院因为我们想尽早了结此事,所以私下接触了对方。
但是对方要价9万元。但是对方要价9万元!当时事故发生时我在医院已付押金3000元,整个事情也就花费不到2000元。
我想问的是,我是需要等候法院的判决吗?法院如果判决是否会出现对方所说的那种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