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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强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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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7508什么是编号?

“强征强拆”违法行为

在土地合同期内征收如何给农民陪赏。

咨询者:fa230656河北
[咨询时间:2011-05-1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18 09:15
倪振杨
征地补偿费项目和标准(原则规定)
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项。前两项补偿给村集体,后一项补偿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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