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已无行为能力,不能自理,由同住人爱人辞职照顾。那么同住人爱人是法定监护人,只能是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果她侵犯了老父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重新指定监护人后,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主张权利。
作为老父的同住人,未经其他兄妹(非同住人)同意,私自与拆迁办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置换合同,并将两套中的一套落到自己名下。
其他兄妹起诉协议无效成立吗?注;老父已无行为能力,不能自理,由同住人爱人辞职照顾。
原房一处是产权房,另一处是公租房,同住人与老父户口均在公租房,置换后落入自己名下的是一直居住的产权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