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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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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693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我母亲于车祸后一年鉴定,鉴定为大部分依赖,对方支付二十年的护理费,有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法官私下要求我方重新鉴定,说是二十年对对方不公平,这样合理吗?是否应该重新鉴定。

补充说明:
中院说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却没提出到底哪里不足。重申现在未开庭,法官的态度明显偏袒对方,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29854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5-1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16 14:42
魏国鹏
你有权要求对方依法支付你20年的护理费,这是你的权利,法官无权要求你重新鉴定,你有权拒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16 14:38
倪振杨
对方认为不合理的,由对方申请重新鉴定!
但中院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什么?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5-16 14:58
张龙飞
鉴定只要是合法有资格的机构作出的并得到你的认可就不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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