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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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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6150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纠纷

我于2011年一月8日经中间人说和,买当事人武老师一所院落价17.6万元,由于当事人的房本被其表弟抵押银行贷款未还,当事人说五一后一定能拿回房本,于是只交了十万元,其余7.6万元预约到2011年五一双方两清,并写欠条一张,只注明欠房款7.6万元,未写房本应归还,但中间人都会给作证,承认房本未给这一事实,同时当时写了一份协议,却写成房钱两清,写和约人说为了防止毁约,一次写好,房本与钱事后再去交易。

并且我已住进该房。并且我已住进该房2011年五一到了,我欲交7.6万元换回房本,但当事人说房本仍在银行抵押拒交,还要我交清房款的剩下部分7.6万元,不然毁约。

不承认交易事实。不承认交易事实目前僵持着,这样僵持对我有利吗?我该咋么办?以欺诈起诉成吗?协议成立吗?现在房价又涨了,预交的十万元应怎样处理?我还是想买这套房。

此房属于我吗?

咨询者:fa228755山西
[咨询时间:2011-05-1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5-13 17:35
王同林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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