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6064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您好!于2010年12月31日晚我们夫妻驾俩人摩托被一辆外地轻型普通货车尾随刮倒,致使我右腿多处受外伤,我妻子头部受伤大量出血,后被肇事者送往医院急诊科,随之交警也来做了笔录,正逢元旦放假,四号才去交警大队进行情况说明,认定责任都在货车方,对方前期交了2500医药费后来就不闻不问了,连电话都关机了,虽然伤的不重,但给我们造成一点程度的伤害,我们要讨个公道,不知道该怎么去法院起诉他,需要哪些材料,大概可以索赔多少。

还有就是这种事情有时效规定吗?在急症住了一星期后医生开证明建议在家休息俩星期这误工费能算几天。

由于对方一直忽悠我们事情才拖到现在,还望您能在百忙中尽快给我们答复。

谢谢谢谢。

咨询者:fa228634福建
[咨询时间:2011-05-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13 12:56
魏国鹏
你们应该尽快到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的1年,不要被对方拖延了时间,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5-13 15:21
陈福猛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林月钰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559445896
积分:1820
]
回答时间:2011-05-13 21:46
林月钰
及时起诉。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林民敬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5980960068
积分:457
]
回答时间:2011-05-15 22:39
林民敬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因计算此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请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提示:Q Q:710110228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