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公异地出差的情况。
(2)员工在出差前可到财务部借款,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数、预计天数等内容,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到财务部领款。
(3)出差交通方式包括:长途汽车、火车硬卧、自驾车,费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乘座飞机或火车软卧的,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4)同性别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200元/房/天,住宿费用节余(以总额计)部分的50%作为额外津贴计入出差补助,住宿标准超标需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超标部分(以总额计)不予报销,由报销人自理。出差归来报销时,应出具宾馆提供的费用清单和电话费明细单,否则不予报销。统计住宿日期,以到达时间和离开时间为准,到达时间3:00以前的,前一天计入;离开时间在下午17:00以后的,当日以半天计;离开时间在下午23:00以后的,当日以一天计;到达时间与离开时间为同一天且停留时间超过8小时的,计半天住宿;到达时间与离开时间为同一天且停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不计住宿;同一天不重复计算。
(6)出差住宿由对方安排解决的,公司不再报销及补贴。
(7)出差补助为100元/天,统计补助日期,以出发时间和返回到达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0:00--12:00的,当日以一天计;出发时间在12:00—24:00的,当日以半天计;返回到达时间在0:00--12:00的,当日以半天计;返回到达时间在12:00--24:00的,当日以一天计;出差补助中已包含餐费补贴和市内交通费补贴;当日往返的出差,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补助额为40元/天。
(8)出差人员在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并同时告知住宿宾馆电话和房间号;出差期间,应每日向部门经理电话汇报一次。
(9)出差归来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部门经理提交出差相应的任务工作报告和文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仔细填列清楚,由财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后,再到财务部报销,冲减以前借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