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