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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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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325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

我在一单位工作10年以上,近期该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单位是否对我给予经济补偿;我与单位在2008年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明确写明了月度工资额。

补偿金额是否按此月度工资为基准,是否还应包括年终奖金、医保、社保等项目?若单位不按规定给予补偿,那种维权方式既经济又快捷?

咨询者:fa227575湖北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20
向鹏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予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不补偿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争议冲裁。
您的满意就是我服务的动力!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17
殷国丰
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6个月赔偿金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27
倪振杨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3、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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