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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无缘无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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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722什么是编号?

被无缘无故辞退

本来工作很好,可突然被无缘无故辞退,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fa226722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09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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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熊德武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810260669
积分:6687
]
回答时间:2011-05-09 12:44
熊德武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向劳动检查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熊德武律师于 2011-05-09 12:4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5-09 12:48
殷国丰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5-09 13:12
贾金勇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5-11 14:17
于家亮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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