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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孩子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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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640什么是编号?

关于收养孩子户口问题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北京户口,现在我的我的外地户口的哥哥有一小孩子,今年10月份将出生,我想落户到我的名下,给孩子一个北京户口,可以操作吗?我和我老公得具体情况是,我82年的,我老公83年的,现在没生育,并且我是少数民族(领养以后还可以生育吗?)...

咨询者:fa226606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9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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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科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51686039
积分:1085
]
回答时间:2011-05-09 10:15
王科峰
根据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你们好像还没有年满三十岁,等等吧。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09 10:20
倪振杨
小孩户口能否落实到北京,就咨询户籍管理部门吧!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09 12:03
刘子若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的,不能收养。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09 15:06
郭军
你好!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后你们符合要二胎的条件就可以,具体可以到你们居住的的居委会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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