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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继续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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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319什么是编号?

我可以继续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吗?

我是2006年与前夫离婚的,当时说好他每月给我5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儿子学业结束25周岁,现在儿子已18周岁不读书了,他从上个月起已不给我500元了,我可以要求他继续支付吗?

咨询者:fa22617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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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8 10:13
魏国鹏
你有权要求他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他应该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1-05-08 10:25
万隆
法定抚养义务一般为18岁。
现在你们既然有另有约定,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的合同。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5-08 12:14
张勇
1,孩子已经满18周岁,男方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08 23:07
吴君瑜
原协议是约定支付至儿子学业结束25岁,你儿子已成年且不再读书,对方可不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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