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收到的?
我是外地来京打工的,2004年4月我贷款在北京市房山区田家园小区买了房子,准备给父母养老。
这八年时间房价涨了六倍多,但却被告知和我没关系了。
今年2月份开发商私自替我还清了我的房贷,要没收我的房子。
理由是2006年有几个月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打入我的帐户,替我还了月供,就这样每个月都打钱进我的账户,当时我不知道是谁主动往我账户存钱。
其实是开发商在为我设圈套,当时每过划款日三四天如果我没有还,开发商就把现金打入我的账户,银行再划款。
这样过了五个月,开发商就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我了,撤销了我的购房合同。
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我还是每个月按时还月供,直到2011年2月份,我收到了银行发给我结清房贷的短信后才知道了这一切。
原来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我办产权证,故意承担连带责任。
是为没收我的房子做准备。是为没收我的房子做准备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欺诈?另外,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发生争议时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解决,但裁决书的是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出的,这样合理吗? 裁决书破绽百出,但又已经过诉讼时效了,现在不能申请撤裁了。
我一定要保住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