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宿舍七个人说话违反了老师强制性的的规定就是不准在宿舍说话,于是只有我被勒令走读,但是那六个人都继续住校,并且言辞稍具有人身攻击性质,我无法接受,请问她的做法合理吗?她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具效力呢?有我们这边寄宿不是学校的宿舍,她有权利停止我的寄宿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