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关于离婚案,做为被告的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3870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案,做为被告的咨询

我丈夫去年六月份起诉我离婚,理由是他编造的,后来又递上诉讼补充,去银行调查我的帐户,有两笔,但都是我母亲的钱,他就想赖成是共同财产,法院最后判决:一是不准离婚,二是他撤诉,他后来十二月份撤诉了,返了他一半的起诉费,今年四月末他再次起诉,他又提到了那两个存折,共一万六千元,要求返还他一万元,这两个存折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2008年10月份结婚后他就负债3万多,是买楼欠下的,但都是欠他姐的,他每月工资一,二千左右,当时娘家陪送的全部家电,婚后我的工资及年终奖都还债务了,共同还债三万元左右,楼是他要求结婚时买的,起诉状中,他认为楼是他的,请问律师:楼房是否应属于共同财产?存折他想赖去可能吗?存折有一张是结婚不到一年存的,因母亲不识字,所以让我替她存的,他结完婚就负债累累,不可能存钱.有人看见他有外遇,我该怎么办?怎样应诉?

咨询者:fa225571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5-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06 21:03
吴君瑜
1、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存折是写的你父母名字,他无权分割;
3、如果你能证明他有外遇,可以反诉要求损害赔偿。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1-05-08 21:20
仲玉华
如果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就属于他个人财产。但还债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应当
补偿。存折上的钱,法律上认为存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你母亲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