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村的一个伙计,向本村的一个人借了五万块钱。
我担的保,而且借条是我写的。我担的保,而且借条是我写的现在借给他钱的人在给我要这个钱,我现在又找不到我这个伙计。
我该怎没办?如果我找到这个伙计他又还不上这个钱,我可不可以让他写个证明,证明这个钱是他借的。
那这个证明受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能去掉我担的责任?谢谢。